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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法登录“ 法轮功” 等网站,外媒指责中国政府未兑现奥运期间网络自由承诺,北京奥组委官员对此指出——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06: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少数网站浏览有障碍,主要是因为他们传播的一些内容是中国法律禁止的。

  ■“新闻自由”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根据中国的法律,不得通过互联网传播违反法律的信息,如宣扬“法轮功”邪教,以危害国家利益。

  连日来,在北京奥运会主新闻中心举行的有关北京古都风貌保护、北京奥运会医疗保障等内容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外国记者提问时称,无法通过互联网登录“法轮功”等网站。由此认为,中国政府违背了奥运会期间外国媒体可以自由使用互联网的承诺,破坏了新闻自由。尽管这些提问与发布会的主题相去甚远,但主持发布会的北京奥组委官员孙伟德仍反复阐述了有关政策,希望媒体尊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孙伟德说,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将为外国记者接入国际互联网提供充分的便利,外国记者在中国、在北京利用互联网报道奥运会的渠道是顺畅的。少数网站浏览有障碍,主要是因为他们传播的一些内容是中国法律禁止的。

  “新闻自由”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美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媒体“不得蔑视法庭”、“不得扰乱社会”、“不得触犯公民的隐私权”等。联合国有关新闻自由的决议中也指出:“发表自由有相对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则得受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惩罚。”

  采访自由是新闻自由的重要内容。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记者都会感受到,近年来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境外记者在中国采访报道的环境更加宽松,获得的各种便利和服务越来越多。

  为使北京奥运会成为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进一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让全世界了解真实的中国,中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

  北京奥组委最引人注目的一项承诺是,对境外媒体采访采用“零拒绝”标准。所有境外记者依法按照规定,只要取得采访对象单位和个人同意,即可没有限制地前往任何地方进行自由采访。北京奥组委还推出24小时受理采访申请机制。

  北京奥运会媒体开放的特点是充分尊重国际惯例和奥运会通行做法,注重法治的力量。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根据中国的法律,不得通过互联网传播违反法律的信息,如宣扬“法轮功”邪教,以危害国家利益。

  奥林匹克倡导体育运动的非政治化。为此《奥林匹克宪章》第61 条明确提出:“在奥林匹克区域内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示威或政治、宗教或种族性的宣传。”国际奥委会对运动员也有严格规定,不允许在赛场内外打有政治意图的标志,发表过激言论,否则将受到惩罚。

  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两名欧洲记者不顾相关规定,拍摄了北约军事基地的照片,当即被拘留,其中一人后来被判入狱。

  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世界对中国的关注度将越来越高。中国正在依法兑现对国际奥委会和国际社会的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但绝不会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破坏中国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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