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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奥运冠军奖金35万_东南快报数字报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8月26日04:04   东南快报

  据《广州日报》报道 中国体育代表团团长、中国奥委会主席刘鹏8月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透露国家每年对体育的投资为8亿元。

  如果以此平均,本届奥运会中国共获51金,每枚金牌的投入不到1570万元;以100枚奖牌计算,每枚投入为800万元。

  美国记者问,中国在本届奥运会取得了空前胜利,是否会影响今后国家对体育的投资?刘鹏表示,关于国家对体育投入的经费,每年为8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了5000人的工资、办公费用、体育科研和外事接待费用。另外,通过体育彩票的发行,每年获得8亿元,但这8亿元的60%都是反馈给全民健身、农民健身工程。奥运会后,国家对体育的经费投入基本保持现状,既不增加,也不减少,体育彩票的回报则要视彩票的发行情况。

  另外,中国体育代表团副团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山当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家将给北京奥运会金牌运动员每人奖励35万元人民币,而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金牌奖金为20万元。

  奥运奖金并非全免税

  北京奥运会中国运动员奖牌大丰收,奖牌得主及参赛运动员可望获得来自各方面的巨额奖励,不少人因此产生疑问:运动员获得的金钱和物质奖励是否免税?

  税务专家解释,奥运会结束后,国家、各地政府以及一些企业、组织都会对有关参赛运动员“论功行赏”。其中,国家体育总局、各省级政府等省级以上单位给予运动员的奖金,均可按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但是省级以下单位、机构、企业和个人给予运动员的实物奖励和奖金,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运动员接受的实物奖励和奖金,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或者“其他所得”,应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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