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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搬迁告示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8月29日07:53   广西日报

  我院将于2008年8月28日从旧址(古城路47号)搬迁到新审判办公综合楼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新审判办公综合楼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即琅东民歌广场对面(北边)。

  二、从2008年9月1日起,本院的案件一律在新址审判庭内进行。

  三、新审判办公综合楼的通信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邮编:530012

  四、新审判办公综合楼电话:0771-5788000

  五、本院立案庭信访接待室、法官学院等部门仍留在旧址即古城路47号办公。

  对于搬迁期间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0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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