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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福琼
陕西富平县有村民举报,村干部借上面发展奶山羊养殖之机,“号召”村民去远乡近邻借羊,谎报养羊数骗取国家补助。记者调查发现,不仅个别村子养羊户实际羊数与上报数字对不上号,而且县畜牧局与村委会提供的养羊数据也不符。
几年前曾流行过这样一个故事:有关部门到某养牛大县检查时,所见牛棚皆牛儿“济济一堂”,所见山坡皆牛儿漫山遍野吃草忙。不料晚间一检查人员在郊外散步时,见到几名农民急匆匆地赶着一群牛上路,问“哪里去”,答“赶到某村,明天检查团到那里检查”。
此故事是真是假无法考证,但茶余饭后博你一笑也能助你胃肠消化。可眼前的事实无论如何也使你笑不出来:为应付检查,有村民开三轮摩托车到处借羊。领导视察时,村里羊拴得满满的;领导一走,借的羊一归还,村里又变得空荡荡的。村组干部还说:“沾国家的光,这钱不要白不要。”
扶贫,是党和政府对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的关爱,是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是致富奔小康的重点工程。扶贫,必须上上下下齐心协力实实在在整体行动,来不得半点掺假、虚假。村组干部本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怎能为了骗取国家扶贫资金,而“号召”村民去干弄虚作假的勾当!
羊儿还不知在哪儿吃草,大把大把的扶贫资金就付之“东流”。这说明,“唐僧肉”般的扶贫资金亟待加强监管。其一,严格财务管理。必须完善并坚决执行报账制度,杜绝冒名报账套取扶贫资金。其二,严格公示制度。包括扶贫项目的规模、目标、申报、实施情况以及实施效果,都应作为村务公开、乡镇、县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让群众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其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不管有没有“羊”和“牛”, 不管是发“羊财”还是发“牛财”,扶贫项目都必须严格审查验收,决不能让弄虚作假者得利,决不能让渎职者写个检查就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