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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总商会)联合发出《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海南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暨“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突出贡献奖”表彰活动的通知》(琼统通[2007] 17号)精神,经提名推荐,逐级审核,并按照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要求,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拟表彰的10名“海南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100名“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名单,予以社会公示。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从2008年9月27日至10 月3 日止
受理单位:海南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人大政协楼404室
联系电话:653210766534007265373369
E-mail:hyc0898@sina.com
海南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暨海南省非公有制人士突出贡献奖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