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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国民教育待遇有利于党校价值回归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10月12日11:01   南海网-海南日报

  因为新的《党校工作条例》删除了“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便得出“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的结论,从逻辑上讲,这显然并不十分严谨,有需要进一步推敲的地方。

  此前的《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其实已有明确说明: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由此不难看出,党校虽然也是学校,但绝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通教育机构,即:它首先是作为“党的重要部门”的政治机构而存在的,并且是以培养培训“党的干部”、“理论人才”为根本目的的。

  这一背景下,并且考虑到时下社会国民教育体系已得到长足发展、已完全足够满足和承担一般的国民教育需要,将党校教育与一般国民教育适当区别开来,不将二者的学历等量齐观地看待,与其说是一种“淡化”,不如说是一种“强化”———强化党校教育的内在政治属性和根本价值特征,使其能更加心无旁骛地专注于培养和培训党员干部这一本职。

  如果党校教育、党校文凭,不适当地过度介入到一般国民教育体系中去,甚至混淆其中,产生各种“文凭效力”之争,那么,一方面,势必无形中对党校特殊的教育性质、身份、功能构成一种损耗;而另一方面,对统一的国民教育体系秩序,也难免带来某种干扰,甚至形成一种“与民争利”的局面。

  所以,无论是出于保障党校教育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还是维护党校教育与一般国民教育之间规范和谐关系的考虑,删除“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我以为,都是一种必要、应时之举。(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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