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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请人代领奖金”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14:05   深圳晚报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今日报道,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对周继红奖金问题做了具体说明后,于芬表示,她已经聘请了律师,并且将相关举报材料直接递交给了检察机关。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在司法机关介入的情况下,她不相信中国体育圈能游离于国家法律之外。

  于芬认为,总局纪检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了一个表态声明,却始终没有给自己作为检举人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我国著名行政诉讼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表示:“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在举报人举报3个月内给予举报人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答复;如果被举报人的案情轻微,纪检监察部门可内部处理,如果案情严重,纪检监察部门应请求检察机关介入处理。”

  在看到总局监察局的这一声明后,于芬向记者表示:“今年4月,总局纪检部门约见过我一次。当时,他们给我宣读了奖金签收清单,请我确认哪些奖金我领取过,哪些没有领取过。在发现有5人代我领取奖金后,我曾当即指出,我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我领取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我甚至都不认识。”

  于芬说,在自己找到5名代领者中的一人后,发现这名代领者的签名是被人复制到奖金领取单上的。这名代领者已经为于芬的律师写下了书面证明,证明他的签名完全是被人冒用。(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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