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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奖金发放清单涉嫌造假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4:25   舜网-济南日报

  回应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周继红没有问题”的表态于芬:奖金发放清单涉嫌造假据新华社无锡10月28日体育专电

  (记者 王镜宇)资深跳水教练于芬28日对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关于“检举门”的表态提出疑问,并且指出涉及自己的奖金发放清单涉嫌造假。

  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相关负责人27日表示,经监察局协调,于芬举报信中提及的7名运动员18笔奖金,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但是,于芬28日称,她并未委托其他人为自己代领奖金。在上文提到的“5人”中,有些人她根本不认识,而有人已经向自己证实从未为她代领过奖金。因此,于芬认为奖金发放清单上的签名存在造假的情况。

  于芬表示,这件事也反映出游泳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问题。这么多的钱,由这么多不同的人代领,而且没有当事人的委托,很容易造成混乱。于芬称,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跳水部的某位领导曾经告诉她,跳水队的奖金就是由周继红分配的。

  今年1月28日,于芬将一封检举信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纪委。于芬在检举信中写道,自己指导过的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等多名中国跳水队队员,在奥运会、世界杯等国际大赛上多次获得冠军、亚军。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作为教练的于芬应当获得高达数百万元的奖金,但于芬只得到十几万元。于芬因此怀疑中国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私吞自己的奖金,并请求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对此作出深入调查。

  今年3月,于芬第一次通过媒体公开检举周继红,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及相关人士只是以“账目没有问题”予以回应。于芬多次公开表示,如果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账目确实没有问题,游泳中心就应当公示自己签收奖金的明细表以正视听。游泳中心对此则未予答复。于芬还表示,更为困惑的是,自己的检举信递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已经9个月,但总局纪检部门直到27日才通过媒体发布了一个表态声明,却始终没有给自己作为检举人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仅在今年4月,总局纪检部门约见过她一次。当时,有关人员给她宣读了奖金签收清单,请她确认哪些奖金她领取过,哪些没有领取过。在发现有5人“代她领取奖金后”,于芬当即指出,她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她领取奖金,也没有从这5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她甚至都不认识。于芬曾请求纪检部门对这5人为何代她领取奖金作出调查,纪检部门却把调查情况的责任推给了游泳中心。

  于芬还进一步向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反映,在自己找到5名代领者中的一人后,发现这名代领者的签名是被人复制到奖金领取单上的。这名代领者已经为于芬的律师写下书面证明,证明自己从未为于芬领取过任何奖金,他的签名完全是被人冒用。于芬说,她还发现,在国家体育总局纪检部门向自己宣读奖金签收清单时,有一笔奖金数额是16.8万元,但自己实际收到的金额只有13万元,而中国跳水队留存的单据上却注明为19万元。

  据于芬的法律顾问介绍,现在需要弄清的一个基本事实是,这么多的奖金现在到底在哪?是被别人领走了,或是仍在跳水队,还是被其他人侵吞了?如果还在跳水队,可以采取内部行政手段解决;如果有人冒领,可以采取民事途径解决;如果是虚构身份,则涉及欺诈和诈骗;如果其他人利用职务之便占有,便是贪污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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