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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充足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7:36   城市快报

  ■ 记者周芳明

  “周于之争”愈演愈烈。“账目都在那摆着”,周继红话音未落,于芬昨天又站了出来:“我已经聘请了律师,我一定要追查到底。”在几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于芬终于拿起了法律武器,她已经聘请了律师,并且将相关举报材料直接递交给了检察机关。“如果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账目确实没有问题,就应当公示我签收奖金的明细表以正视听。”可是,游泳中心一直没有让于芬看到她“想看的东西”。

  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在举报人举报3个月内给予举报人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答复。但是于芬的检举信已经上交了9个月,游泳中心直到此刻也没有给她一个说法,只是通过媒体发表了一个声明而已。对此,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的解释是:“我们收到举报信时正值备战奥运的关键时期,不宜兴师动众进行调查。经过协调,游泳中心组织人员就于芬提及的7名运动员的18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有关财务资料显示,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总局的如此回复让于芬铁了心要追查到底。“我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我领取奖金,也没有从这5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我甚至都不认识。”于芬弄不明白,是谁给了这5人如此的权力。目前,于芬已经找到了代领者中的一人,而此人的代领签名却是被人复制的。此人称根本没有为于芬代领过任何奖金,签名属于冒用,他已经给于芬的律师写了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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