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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被法院驳回凤铝表示不放弃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13:59   新闻晚报

  □记者 倪维佳

  晚报讯 昨天下午,在等待了七个工作日之后,凤铝等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裁定——不予受理凤铝状告中国篮协一案,理由则是上诉条件不全不予受理。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我们的诉讼不符合 《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第41条关于起诉的条件的规定。 ”凤铝的代表律师李江说,“在第41条规定中包含了起诉所必须的四个方面的因素,但法院并没有明确给出我们到底是哪一个因素不符合。只是说我们不符合规定,所以不予受理。 ”

  据凤铝俱乐部介绍,法院的裁定书仅模糊地说明凤铝的诉讼请求不满足《行政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并没有作详细的解释。凤铝律师代表表示,第41条是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里面有四个条件,前三点是关于被告资格、原告资格和证据材料的,他认为凤铝俱乐部都符合。第41条最后一点是说诉讼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之内和该法院的管辖之内,按照他个人理解,法院应该是根据最后一条拒绝受理凤铝俱乐部的诉讼请求的。

  尽管有疑问也有无奈,但对于法院的决定,凤铝方面还是表示了尊重,但他们也表示不会就此放弃。“凤铝现在有权在收到裁定书的十个自然日内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是我们还没有决定下一步的做法,还需要充分研究一下。 ”凤铝俱乐部副总经理肖青龙表示,对上诉失败已经早已有了心理准备。而在一份就凤铝是否应该继续上诉的网络调查中显示,有87%的网友认为凤铝应该继续坚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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