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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11月1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 包文杰 田强)在我市某酒店打工的一保安自作聪明,将租赁的房子卖掉,骗取合同订金。近日,天桥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7年9月,张某和女友租赁了位于天桥区某小区的一室一厅住房一套。由于干保安收入不高,加之交女友花销较多,张某经常囊中羞涩,而被女友数落“没本事”。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发现了李某张贴的“急购房”的告示,遂产生了将租赁房卖掉骗钱的念头。
张某以急用钱为由给李某打电话,称房子只卖10万元。看房之后,李某感觉非常满意,这时张某借口来看房的人很多,谁先交订金房子就卖给谁。李某买房心切,答应先付15000元订金。谁想张某搬走后便换了手机号,李某想看房产证却联系不上张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很快就将张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