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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花泳从成都起步
花泳以其独特的观赏性和无与伦比的美感,迅速在世界各地传播,就在花泳进入奥运大家庭的1952年,我国在广州举行的全国游泳比赛大会上,便由何兴国组织了水中体操表演,这可以看作是花泳在我国发展的雏形,但花泳运动正式在我国展开,还是在1983年的成都。
1982年,国际奥委会决定把花样游泳列为1984年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后,中国派出考察组赴日本学习花样游泳。1983年4月21日至5月10日,全国14个省、市、大专院校的41名教练员、运动员、干部、教师、学生汇集四川省游泳馆,参加第一期全国花样游泳学习班,我国的花样游泳正式步入正规化和职业化道路。在这期间,亚洲最先接触花泳的日本派专家前来指导,1983年4月30日,日本专家市桥晴江和藤原成江抵达成都。并在当天下午观看了由四川游泳队组建的我国第一支正规的花样游泳队,自行编排的双人、4人、6人表演和学习班12名学员的集体表演。虽然表演水平不高,自选动作中仅有仰泳、蛙泳、自由泳、侧泳的韵律游和最基本的团身后翻、剑鱼、屈体后翻等几个动作,但专家还是对学员能在短时间内达到这样的水平感到高兴,中国的花泳事业开始起步。
1984年8月,北京举行了首届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1987年第六届全运会将花样游泳列入正式比赛项目。
记者 张怒涛 实习生 杨旭
○规则
同步难度美感是关键
在奥运会中,泳池至少要有20米长30米宽,其中12米长12米宽的区域内水深必须达9米。水温26℃,允许1℃的温差。水必须十分干净,并能让人看到水底,这是要让人们看见选手们的动作是否正确。
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洲际比赛及国际泳联组织的比赛中,每个国家或协会只能参加1个单人、1个双人、1个集体项目和1个自由组合项目的比赛。
比赛有规定动作、技术自选和自由自选,奥运会只进行技术自选和自由自选比赛。规定动作比赛没有预赛,只进行一次比赛。技术自选、自由自选和自由组合,如果参赛队伍超过12个队时将要进行预赛,最后选出前12名参加决赛。
在集体项目比赛中,每队由8名正式运动员和2名替补运动员组成,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10人。在自由组合项目比赛中,每队由10名正式运动员和2名替补运动员组成,其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12人。每个动作的起评分为10分,以扣分的形式完成,评分标准以动作同步程度、动作难度大小以及动作的美感为主,动作同步性越一致、难度越高、给人美的感受越强,扣分就越少,因此每个动作最高得分为10分,最后以得分总和评定成绩,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张怒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