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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菲尔普斯的大耳朵带来福气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8月16日08:13   南方日报

  昨天上午,男子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美国“神童”菲尔普斯如愿以偿地夺得了他在本届奥运会的个人第6枚金牌并再次打破世界纪录,向8金梦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虽然他在5金时就已经创造了历史———迄今为止获得奥运会金牌最多的运动员,现在看来,这个历史还将续写下去。

  这个神奇小子在外观上给人印象至深的,莫过于那对大耳朵。英国报纸日前披露了菲尔普斯的八大秘闻,其中之一是他在学生时代经常被同学嘲笑,起因就是那对大耳朵和口吃。但凡人身体上的某个部位异常突出,就很容易成为身边人议论的焦点,这一点可能中外皆然。脑袋大、嘴巴大等等。清朝有个人鼻子大,朋友就说他“江南一喷嚏,江北雨濛濛”,把他当大象比喻了。

  大耳朵在咱们这里也会被调侃,但传统观念的深处,是把耳朵大当作一种贵相来看待的。《三国志》说刘备就是大耳朵,“身长七尺五寸,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回下头能看见自己的耳朵,耳朵大(招风)到了什么程度?这样说可能有夸大的成分,但在吴宇森的《赤壁》里,扮演刘备的尤勇的耳朵还是太寻常了,连大的边儿也沾不上。唐朝的德宗皇帝很欣赏大耳朵,《新唐书·叛臣传》载,他赞叹李忠臣的耳朵:“卿耳大,真贵兆。”谁知李忠臣并不感到高兴,因为他不理解德宗为什么要这么说,赶快给自己头上扣个屎盆子:“臣闻驴耳大,龙耳小。”这是一种典型的自贱却可以自保的手法:驴才耳朵大,怎么跟龙比呢?德宗听了果然很高兴,“喜其野而诚”。然而,此语野则野矣,诚则未必,李忠臣在历史上的名字写在“叛臣”里面,也一定程度地说明问题了。

  《太平广记》卷四百八十二说“南方有部落民,其头能飞”,飞的时候呢,“以耳为翼”。听起来很荒诞,但钱钟书先生认为“语诞而有理”。耳朵当翅膀用,肯定得是大耳朵。《西游记》第三十回,唐僧被黄袍怪点化为一只斑斓虎,因为他此前昧心赶走了孙悟空,剩下的猪八戒、沙僧以及化成小龙的白马又都打不过黄袍怪,小龙就要八戒“趁早儿驾云回上花果山,请大师兄孙行者来”。于是,八戒“收拾了钉钯,整束了直裰,跳将起去,踏着云,径往东来”。因为“正遇顺风”,他便“撑起两个耳朵,好便似风篷一般,早过了东洋大海,按落云头”。悟空、沙僧他们腾云驾雾,都没有利用过耳朵加速前进,显然是因为不及八戒的耳朵大,产生不了风篷的效果,也就起不了多大作用。

  不过,在泳池中,菲尔普斯的大耳朵肯定当不了翅膀用。他之所以能够成为奥运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之一,归根到底在于他先天的身体特质———猿臂、蛇腰、短腿、超强心脏等等,以及后天的发奋努力。据说他的刻苦程度让常人难以想象,每天四点起床,泡在泳池里的时间超长,每天游的距离多达12英里,每月会参加20多次大小赛事。他自己也认为:“我知道没有人比我训练更刻苦。”

  可以预料,菲尔普斯越接近他的梦想,为世界体坛作出的贡献越伟大,他的那对大耳朵也会越发显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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