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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项目史话:拳击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7:37 新浪体育
拳击最初来源于战场上与敌人作战的技能。5000年前的古代美索布达米亚人把它变成了一种艺术。在公元前688年的古希腊运动会上,拳击手们头戴护具,手上用长皮条缠绕以起到保护和增加硬度的作用。他们无休止地打下去,直到其中一方倒下或认输。后来,带有锐利边缘的硬皮革手套代替了皮带,但是罗马人认为这样仍然不够。于是他们在手套上钉上尖刺、硬结或长钉,为的是使打斗更残忍,并且同其他古罗马项目一样,战斗通常以死亡而告终。随着罗马帝国的衰亡,有记录的拳击历史也中止了。直到17世纪英国才出现了为争夺奖金而进行的赤手空拳打斗。一位名叫詹姆斯-菲戈的前击剑手在1719年获得了第一个冠军头衔。他的拳击技术有刺拳和闪躲以及阻挡,不久这项运动就在英国流行开来。 在19世纪中叶,昆斯贝里侯爵8世制定了一整套详尽的规则,从而使这项运动变的新颖而又文明。昆斯贝里规则禁止裸手格斗、摔、搂抱和攻击没有反抗能力的对手。这个规则还规定,拳击手必须戴手套,在用绳子围住的圈内搏斗,每回合三分钟,两个回合间休息一分钟。 对于1896年首次奥运会来说,拳击仍被认为野蛮和具有危险性,但在1904年的圣路易斯奥运会上被作为了表演项目,1908年被列入正式比赛项目。在1912年的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它被取消,因为注重和平的瑞典人认为这项运动不合法。它在1920年终于得到恢复,并造就了一批著名的职业运动员,其中包括穆罕默德-阿里、乔-弗雷泽、乔治-福尔曼、雷诺克斯-刘易斯和霍利菲尔德。然而最著名的还是古巴的重量级拳击运动员迪奥费罗-史蒂文森,他曾三次夺得这个项目的冠军却从不追逐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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