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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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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长详述黄潇潇金牌波折 称这并不是一次错判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5月24日01:28  新浪体育

  北京时间5月24日消息 昨天晚上23点30,中国田径公开赛加开了一场临时的新闻发布会,赛事主裁判长陈伟强对于黄潇潇在女子400米栏比赛中金牌失而复得的情况向媒体做了说明。

  “从我们裁判角度来说,这应该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并不是像刚才那位记者朋友说的是错判。”陈伟强介绍说,黄潇潇在女子400米栏决赛中排在第五道,在她迈过第一个栏架的过程中,一位检查裁判从判罚的这个角度发现,黄潇潇起跨腿是从栏的侧面并低于栏架过来的。“当时经过一层层往上反应之后,认为黄潇潇违反了田径比赛规则168条第7款,于是取消了她的资格。”陈伟强说。

  “随后山东队按照田径比赛规则的规定,在宣布比赛结果30分钟以内,向这次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仲裁委员会经过认真反复观看了比赛录像之后,没有发现黄潇潇在第一个栏起跨腿是从栏的侧面并低于栏架过来的,于是仲裁委员会判定申诉成功,黄潇潇的成绩有效是最终结果。”陈伟强接着介绍道。

  最终,跑出54秒50成绩的黄潇潇还是站上了最高领奖台。“从这件事情可以反映出,我们的执行并没有问题,最后还是本着公正原则、以实际结果按照国际田联规则来执行的。而之所以出现当时的波折,是因为在比赛瞬间裁判是用肉眼来判断的,但后面我们还有有很大的保障来保证比赛公正。也是正是由于这样,大家可以对裁判工作放心。”陈伟强最后说。

  (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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