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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爽:那次超车确实有误 只能遗憾接受这个结果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8月20日08:21   沈阳晚报

  对于郭爽来说,昨天傍晚那场半决赛就如一场梦,在最后关头以微弱优势晋身决赛,但是却在一分钟后被告知犯规,直接降级到铜牌争夺战中。“决定出来的时候,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郭爽赛后说,“我的教练帮我确认了,我的那次超车确实出了问题,我只能遗憾地接受这个结果。”

  昨日下午,2008北京奥运会场地自行车女子争先赛决赛在老山自行车馆结束。中国自行车“希望之星”郭爽在铜牌争夺战中,击败了荷兰选手卡尼斯,为中国军团再得一枚铜牌,这也是继姜翠华和江永华后,中国代表团在奥运会自行车项目上夺得的第三枚奖牌。

  郭爽被喻为中国自行车的“希望之星”,在本届奥运会女子争先赛预赛中她一路表现出色,杀进半决赛,人们对她普遍看好,对她冲击金牌寄予厚望。可是在半决赛中,战胜了澳大利亚选手米亚雷斯的郭爽却因犯规被取消了比赛成绩,无缘最后的金牌争夺。对于这次判罚,中国自行车裁判员刘涛在仔细观看比赛录像之后表示,郭爽的确犯规,裁判员的判罚是正确的。

  刘涛是北京奥运会自行车项目裁判。当时郭爽比赛的时候,他也在比赛现场。当郭爽与澳大利亚选手米亚雷斯的半决赛结束之后,澳大利亚队当即以郭爽犯规为由,提出了仲裁。“自行车项目是争议比较多的一个项目,因此也有了在郭爽冲过终点,但最终被改判的情况出现。如果选手在赛后对于比赛存在异议的话,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之后经过仲裁委员会来判定结果。”刘涛说,“仲裁委员会的裁判都是国际自行车联合会专门委派的技术官员,绝对可以保证公平、公正。”

  据悉,郭爽在半决赛中的犯规录像,国内自行车裁判都看过,大都认为,的确存在犯规,因此澳大利亚选手的申述最终被通过。根据场地自行车的规则,选手在赛后可以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而裁判委员会则需要对此展开调查并最终作出决定,但有趣的是,一旦裁判最终判定结果,选手就不能再申述。米亚雷斯认为郭爽在第三回合比赛的最后冲刺时动作过大,并且偏离了原骑行线路,对自己造成了威胁,影响了自己的成绩,而在相关的规则中的确有这样的一条——选手在冲刺时不能够偏离原骑行线路,对其他选手构成威胁(情况发生在冲刺圈的初段)。

  本报奥运报道组 高寒冰刘柳电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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