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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道一场比赛的时间是:男子为5分钟,女子为4分钟。比赛设3名裁判员,主裁判在场上组织运动员进行比赛,并评定技术,宣布胜负。相对两角各有一名裁判,评定分数和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
根据运动员使用的技术,按其效果和质量评为4种分数:①一本。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有速度、有力量,把对方摔成大部分的肩背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达30秒钟;逼迫对方的肘关节或勒绞对方颈部使之拍垫子认输;对方受到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处罚;均得一本。运动员得一本后,该场比赛即结束,算是获得“一本胜利”。②技有。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完全成功,不够判为“一本”,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5秒钟以上,但不到30秒钟;对方运动员受到1次警告;均判得技有。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获得两个技有,比赛即结束,算获得胜利。③有效。站立时使用的技术只有部分成功,不够判为“技有”;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0秒钟以上,不到25秒钟;对方受到1次“注意”的处罚;均得有效。④效果。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成功,但有一定速度或力量,仅使对方的体侧、胸腹、臀部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10秒钟以上,不到20秒钟;对方受到1次“指导”的处罚;均得效果。
-场地及仪器设备
柔道比赛场地用榻榻米或类似榻榻米的合适材料铺设,其面积最小为14米×14米,最大为16米×16米,颜色通常为绿色。场地分为两个区域,区域之间应有一个1米宽,通常为红色的危险区。危险区以内包括危险区称为比赛区,其面积最小为8米×8米,最大为10米×10米。危险区以外称为安全区,其宽度为3米(不能小于2.5米)。在比赛区中央相距4米应分别标出25厘米长、6厘米宽的蓝色和白色标志,指出比赛者在比赛开始和比赛结束时的位置。蓝色标志在主裁判右侧,白色标志在主裁判左侧。
柔道比赛仪器设备包括副裁判员用的特别轻便椅、显示运动员比赛情况的记分板、计时使用的计时器、计时员使用的手旗、通知主裁判员的计时信号等。
-柔道起源
柔道起源于日本古代的柔术。日本明治10年,日本青年嘉纳治五郎汲取众多柔术流派的长处,始创了一套适合青少年锻炼身体,便于防身自卫的技术体系,为区别于其他柔术,称为“柔道”。
经过嘉纳治五郎先生的辛勤努力和大力提倡,1882年在日本的东京永昌寺建立了日本最早的“讲道馆”,用以训练和传授柔道。1895年,日本成立了“大日本武德会”。从1930年起,柔道在日本学校中成了青少年的必修课。1948年,日本举行了柔道锦标赛。1949年,成立了全日本柔道联盟。1956年,在日本东京举办了第一届世界柔道比赛。1979年,我国举办了第1届“柔道技术训练班”,为我国培养了第一批柔道教练员和运动员。
1964年5月,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18届奥运会上,男子柔道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在1968年奥运会上,柔道项目被取消。1972年,男子柔道再次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1984年,国际奥委会同意将女子柔道列入1988年奥运会表演项目。1992年第25届奥运会上,女子柔道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在1992年奥运会上,我国女子柔道选手庄晓严获得72公斤以上级冠军;在1996年奥运会上,我国女子柔道选手孙福明也获得了78公斤以上级冠军;2000年奥运会上,我国女子柔道选手袁华获得了女子78公斤以上级冠军,实现了奥运会柔道大级别的三连冠。此外,唐琳获得了78公斤级冠军。在2004年第28届奥运会上,我国女子柔道选手冼东妹获得了52公斤级冠军,这是我国在奥运会女子柔道小级别比赛上的首次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