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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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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项目介绍:柔道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21:20  新浪体育

  柔道起源于日本。1882年日本的嘉纳治五郎将中国武术的踢、打、摔、拿以及日本的武技、柔术等技术融为一体,创立柔道。

  场地

  14×14米至16×16米的正方形垫子,用榻榻米或类似的材料,通常为绿色。

  规则

  柔道服为白色长袖上衣和白色长裤。系腰带、赤足。衣袖宽大,袖长略过前臂中部。衣长为系带后能覆盖臀部。裤长略过小腿中部。腰带长度为围腰两圈,束紧打扁结,两端各余20~30厘米。一方系红色带,一方系白色带,以示区别。女子柔道运动员要在柔道服内穿白色短袖圆领衫。

  柔道禁止击打,不许用头、肘、膝顶撞对方。除了肘关节外,不许对其他关节使用反关节的动作。不许抓头发和生殖器。任何可能伤害对方颈椎或脊椎的动作均被禁止。运动员有犯规行为或是踏出比赛区,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指导”、“注意”、“警告”、“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处罚。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就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获胜。

  男子比赛时间为5分钟,女子为4分钟。比赛设3名裁判员,主裁判在场上组织运动员进行比赛,并评定技术,宣布胜负。相对两角各有一名裁判,评定分数和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

  有四种分数

  一本:站立时使用技术有速度、有力量地把对方摔成大部分的肩背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达30秒;逼迫对方的肘关节或勒绞对方颈部使之拍垫子认输;对方受到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处罚;均得一本。运动员得一本后,比赛即结束,获得“一本胜利”。

  有技(半分):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完全成功,不够判为“一本”,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5秒以上,但不到30秒;对方运动员受到1次警告;均判得有技。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获得两个有技,比赛即结束,算获得胜利。

  有效(yoko)。站立时使用的技术只有部分成功,不够判为“有技”;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0秒以上,不到25秒;对方受到1次“注意”的处罚;均得有效。

  效果(koka)。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成功,但有一定速度或力量,仅使对方的体侧、胸腹、臀部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10秒以上,不到20秒;对方受到1次“指导”的处罚;均得效果。

  一场比赛中未得一本时,则依次按有技、有效、效果的多少评定胜负。如果双方得分相等,则根据比赛的风格、进攻次数来判定胜负或平局。

  犯规

  运动员有犯规行为或是超出比赛区,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指导”(koka)、“注意”(yoko)、“警告”(半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一本犯规)的处罚。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就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获胜。最为严重的犯规是一本犯规,但在判罚前,裁判需与边裁商定。

  不可击打对方,不可用头、肘、膝顶撞对方,不可抓对方头发及下部。用手、脚、腿或胳膊击打对手的脸部是绝对不允许的。除了肘关节外,不许对其他关节使用反关节的动作。任何可能伤害对方颈椎或脊椎的动作均被禁止。此外,在比赛中防守过度,被对手推挤出比赛区域或故意躲避对手,给对手造成危险都属于犯规。

  超出比赛区域指的是柔道选手身体的任何部分超出了比赛区域。如果参赛一方将另一方摔出,而本身由于失去重心而跌出场外,则按照被摔选手的落地时间来判断其是否犯规:被摔选手若先着地,则不算犯规,反之,算犯规。在比赛中被对手用合乎规则的动作摔出场外则不属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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