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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收08年度养路费 奥运若长时限行将部分退还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10:27 新京报
北京开始征收2008年度养路费,主动补缴养路费将不予罚款 本报讯 (记者杜丁)从昨日开始,北京开始征收2008年度的养路费。昨日,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副处长李公科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欠缴养路费的车主如果去养路费征稽部门主动补齐,将不会被罚款。另外,李公科透露,明年奥运期间一旦长时间限行,多交的养路费会退给车主。 养路费征收将考虑使用拿号机 昨日是北京征收2008年度养路费第一天,李公科介绍,当天上午前去缴款的人比较多。据了解,每年养路费征收的高峰时间是12月25日到30日,“高峰时段要排队15到20分钟。”李公科表示,为了解决高峰时段的排队问题,养路费收缴正在考虑使用拿号机。 对于养路费征缴凭证丢失的问题,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征管科科长穆利萍表示,明年初准备按照交通部的规定,如果养路费征缴凭证丢失必须登报声明作废,才能补领新的。 更改号牌逃避缴费将处5倍罚款 很多车主对欠缴养路费的罚款提出了问题。李公科表示,“主动到征稽部门补费的,基本不收罚款,如果欠费半年以上,被稽查暂停使用了,这种罚款是一分钱也不能少。” 此外,李公科还透露,明年奥运会召开期间,到底实行什么样的交通限行措施还不明确,如果长时间限行,车辆不能上路的话,“必然要考虑退养路费的问题,这点市民可以放心。”他提出,退费方式有关部门会研究,不排除折到下一年的养路费中。 而对于更改号牌逃避养路费而被查到的车主,李公科表示,按照规定,将被处以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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