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五环路内三烟花销售点被令整改 "奥运之星"涉嫌侵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10: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 袁国礼)昨天,本市五环路内正式开售烟花爆竹。目前,供应本市的烟花爆竹大部分已经到京,不会因为湖南大雪封路而影响供货和价格。当天,工商部门对销售点进行了检查,3个销售点被责令整改,熊猫烟花公司销售的一款“奥运之星”烟花涉嫌侵权。

  烟花价格低于去年

  记者昨天来到宣武区马连道等地的销售网点,发现今年最受欢迎的还是鞭炮类产品。在价格方面,最便宜的当属“燕龙”小挂鞭,100头的仅售1.5元。此外,1000响的挂鞭价格在15元左右,比去年22元的价格明显便宜了不少。整体上看,目前市场上烟花爆竹的价格比去年低10%左右。

  为了控制价格,有关部门在产品包装上都印制了建议零售价,几个销售网点均表示,为了吸引顾客,他们基本上会按照建议零售价销售烟花爆竹。

  一市民提前放炮被拘

  市烟花办提醒市民,按照规定,五环内的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21日。燃放时间为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24小时,初二至十五每日7时至24时。不听劝阻、非法燃放者将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理。1月26日,一市民因在四环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拘留14天的严厉处罚。

  封闭放炮地区将减少

  去年全市在122个社区封闭了111条道路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今年为确保奥运安全,封路放炮的地区将减少,计划封闭的街道共86条,小区缩减到70个。其中,奥运会场馆周边、签约定点医院等奥运建筑周围将禁放。

  烟花销售点一天两查

  当天,工商部门对销售点进行了检查。3个销售点因未明确标价、未悬挂营业执照、存放烟花超量等问题被责令整改。执法人员表示,今年工商将采取一天两查的方式,对销售点进行检查。第一次发现时,只是以行政指导的方式要求其整改,如果第二次再发现这些问题,将进行处罚。

  涉“奥”烟花须整改

  昨天,北下关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交大东路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时发现,该销售点销售的一种烟花名为“奥运之星”,涉嫌侵权。该烟花经销商为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据销售员称,还有一种叫做“奥运北京”的烟花,3天后才能到货。

  海淀工商分局商标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就此事与奥组委取得联系。奥组委称,他们从未授权任何烟花使用奥运标志,因此这些使用奥运标志的烟花都涉嫌侵权。

  市商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他们曾对熊猫公司位于房山的仓库进行过检查,当时发现少量名称涉及“奥运”的烟花包装,已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根据这种情况,市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工商分局对此进行严查,发现涉“奥”烟花一律查处,不得销售。

  此外,市工商局还向另一家销售带有奥运标志烟花的北京市逗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发出了整改通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