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体育界政协委员呼吁:应尽快出台《全民健身条例》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20:0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奥运专电(记者高鹏)“面对日益旺盛的全民健身需求,促进全民健身的立法显得相对滞后,实践中的一些问题缺少法律规范的调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胡家燕13日呼吁,应利用举办2008年奥运会之机,尽快颁布《全民健身条例》,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法制保障。

  据胡家燕委员介绍,在2005年3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体育组全体委员提出了关于吁请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条例》的提案。经过两年多相关部门的调研、论证及起草工作,《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已经形成。

  “我们认为,目前出台《全民健身条例》的时机已经成熟,”胡家燕委员说,《全民健身条例》在奥运会前出台,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民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还将为2008年之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此,新一届全国政协体育组的全体委员已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颁布《全民健身条例》的提案。

  胡家燕委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全民健身虽都有所涉及,但由于并非全面针对全民健身的专门立法,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对于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如何保障群众健身权益以及对攀岩、滑雪等特殊项目和活动的管理等,都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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