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崔大林透露奥运会夺牌者奖励标准 奖金数额将超雅典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4月11日20: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一日电 (记者 周兆军)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奥委会副主席崔大林今天下午接受中外媒体集体采访时透露,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中国对在北京奥运会上获得奖牌的选手的奖励标准,会比二00四年雅典奥运会上的奖励标准更高。

  “但是具体的奖励金额是多少,现在还没有确定。”崔大林说。

  四年前,中国获得金牌、银牌和铜牌的选手,所得到的国家奖励分别为二十万、十二万和八万元人民币。

  此前,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中国财政部门对北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以及有关奥运会参与者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免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谈到中国运动员的备战情况,崔大林表示,今年的奥运会,是中国选手第一次本土参赛,承受的压力很大,国家体育总局已要求各参赛队伍对运动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训练。

  此外,在运动员的饮食上,所有集训队伍都进行严格检查。崔大林说,这主要是防止运动员误食含有兴奋剂的东西。中国在反兴奋剂问题上的态度是坚决的,惩处措施也是世界上最严厉的。

  不久前,中国羽毛球队再次遭遇“让球”风波。对此,崔大林表示,在北京奥运会上绝不允许出现“让球”现象。“一个运动员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机会,如果出了这种事,怎么向运动员交代?”他说。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