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奥运期间外地进京车需达标 无环保标志车辆禁止进京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09:4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环境保护部昨日宣布,奥运期间,外地进京机动车将发放统一环保标志,没有环保标志的外地机动车将禁止进京。期间环境保护部将对全国进京机动车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要求,环境保护部在奥运会期间对全国进京机动车实施统一环保标志管理。

  据了解,外地进京车辆,尤其是外地大货车,是北京颗粒物污染的重要来源。

  这位负责人介绍,实施环保标志管理时间为今年7月1日至9月20日,这段时间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非北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都需按要求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对象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省际间客运汽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环保合格标志将由环境保护部统一规定样式,凡进京机动车须到省级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年检机构,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保达标车型公告》核对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辆注册日期等,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经检验合格后,由当地环保部门发放环保合格标志。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省环保部门要严格把关,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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