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高价倒卖奥运门票将被依法查处 处以拘留和罚款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10: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3日电 “至今,我们还没有发现假票这类事情,但是确实有倒卖门票的现象。组委会也多次重申,我们是不赞成倒卖奥运会门票的,中国的法律也禁止倒卖门票。” 今日上午,北京奥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奥运会门票第三阶段销售的有关做法和政策。据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主任朱炎是如此表示的。

  2007年,北京部分网站上出现了转让奥运门票的信息,一些门票竟然以5倍、8倍甚至更高的价格转让。

  最近,相关部门在测试赛期间,也有针对性地对倒卖门票的活动进行了打击,朱炎说。我们坚决反对倒卖门票,正常转让是允许的,正常转上是不加价的,如果是提价倒卖就应该严厉打击。

  另外,朱炎还表示,网上的信息有相当一部分是骗人的,炒作得很高,现在也没有票。特别是开幕式和闭幕式是实名制,所以几乎不存在倒票的空间,倒票的风险也很大。

  据悉,根据200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伪造、变造、倒卖体育比赛入场券或其他有价票证的,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