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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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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奥运会与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20日起可开始转让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6月18日16:4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汪涌)北京奥组委18日公布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的转让政策。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从6月20日起开始受理转让事宜,每张门票仅能转让一次。

  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为切实保障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的安全,杜绝假票,控制倒票,维护广大购票人的合法权益,对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采取实名制购票和入场政策。

  据悉,北京奥组委的转让政策规定,转让必须是转让与受让双方的自愿行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倒卖门票行为。

  开闭幕式门票转让受理的时间从6月20日起,截止时间分别是:奥运会开幕式门票7月14日17时;奥运会闭幕式门票7月30日17时;残奥会开幕式门票8月12日17时;残奥会闭幕式门票8月23日17时。

  北京奥组委的转让政策规定:购票人如有转让需求,可到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网点领取或到北京奥运会官方票务网站下载《门票转让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个人信息,粘贴受让人照片,连同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网点。提交转让申请时,提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为保护原始购票人的权益,防止他人冒名申请转让,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要求转让人的信息必须与原始购票人已提交的信息相一致。在收到转让申请后,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将通过电话与原始购票人联系、核实。

  转让完成后,北京奥组委不另制新票,受让人持原始门票入场。转让、受让双方自行完成门票的交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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