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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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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与残奥会《奥运场馆观赛规则》公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11:0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赵婀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奥运场馆观赛规则》今日公布。根据该规则,北京奥运会期间,进入场馆观赛的观众将被限制携带12类物品,包括水壶、口哨、横幅、打火机等。每一名持票观众都必须遵守《奥运场馆观赛规则》。

  《规则》包括限制物品、限制行为、禁止物品与行为三方面内容。北京奥组委志愿者部副部长、奥运观众呼叫中心场馆主任张振良介绍,根据国际奥委会要求,每一名持票观众都必须遵守《奥运场馆观赛规则》。

  张振良介绍,“限制物品”是指虽不触犯法律,但不符合奥运会或残奥会的相关管理政策,其携带或使用将在场馆中受到限制的物品。主要包括:软硬包装饮料与食品;易碎品与各类容器,包括但不限于玻璃杯、保温杯、水壶、饭盒等;乐器,包括但不限于演奏乐器,口哨等;不方便带入坐席区的箱包等随身物品;非奥运会、残奥会参赛国家的长度超过2米或宽度超过1米的旗帜以及旗杆;任何横幅、标语、传单,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宗教、政治、军事、领土、人权、环保、动物保护等内容的宣传品和展示品;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刀具、球棒、长棍、长柄伞、照相机与摄像机支架等尖锐物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导盲犬除外的动物;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滑板、旱冰鞋等;未经授权的对讲机、扩音机、收音机、激光装置、无线电设备等干扰奥运会电子信号的物品。

  张振良说,“限制行为”是指虽不触犯法律,但不符合奥运会或残奥会的相关管理政策,有可能对场馆秩序、赛场环境、运动员或其他观众构成干扰的行为。包括以下内容:1.不对号入座。2.在非吸烟区吸烟。3.翻越护栏、踩踏坐椅以及向比赛场地、观众坐席投掷物品。4.携带婴儿车或轮椅进入非无障碍坐席区。5.进入非观众区域,如贵宾区、工作区及比赛场地等。6.在坐席区内撑伞、长时间站立等遮挡他人视线或影响他人观赛的行为。7.未经授权在场馆内进行电视转播报道或使用专业设备录像。8.刻意展示、宣传服饰及随身物品上的商业标识,集体穿戴配有相同或相似设计图案、色彩组合或商业标志的服饰,故意展示任何公司名称、产品、品牌或形象。9.任何未经授权的宣传推广和展示活动,任何筹集资金的行为,在场馆内分发促销品或带有企业标识的产品。10.其他分散参赛运动员、技术官员、教练员注意力,影响赛事顺利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闪光灯拍照,明显处于醉酒状态进入场馆,不服从人员管理等。

  “禁止物品与行为”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与行为,一经发现,场馆工作人员将立即报告安保部门依法处理。奥运会场馆严令禁止的物品与行为包括:1.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腐蚀性以及放射性物品等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2.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其他工作人员。3.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4.任何游行、静坐、示威行为、裸奔等其他扰乱现场活动秩序和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据了解,观赛规则适用于奥运会与残奥会的所有持票观众,有效期自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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