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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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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场馆观赛规则》正式对外公布 观战禁带横幅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15:0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刘洋)昨天上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奥运场馆观赛规则》正式对外公布。奥组委志愿者部观众服务处处长黄可瀛表示,与测试赛不同,折叠伞和小剂量防晒霜可带入场。

  规则有完整版和观众版

  《奥运场馆观赛规则》是北京奥组委按照国际奥委会的筹办要求,面向观众发布的重要观赛政策,适用范围为所有奥运场馆。昨天发布的《规则》中,关于限制物品与限制行为的规定共有22条,禁止物品与行为的规定共4条,数量与悉尼、雅典奥运会基本持平。

  据黄可瀛介绍,除按国际奥委会要求外,规则具体内容则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有所变化,例如去掉了雅典奥运会时限制观众携带大量硬币入场的规定,添加了观众在坐席限制撑伞的规定等。

  据悉,奥组委分别制定了奥运场馆观赛规则完整版与观众版。其中完整版是对奥运场馆规则的专业描述和全面界定,主要供奥组委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和使用。观众版则以亲切委婉、简明易懂的语言向观众展示观看比赛的具体要求。

  放宽禁带物品标准

  测试赛时,各场馆对禁限带物品规则不一,很多场馆甚至禁止携带化妆品、伞等进入。

  黄可瀛对此解释说,测试赛时间长,场馆又比较分散,当时奥组委并没有对观赛规则做大规模宣传,各场馆按不同的方式进行禁带物品的测试,有利于《规则》的最后修订。

  黄可瀛说,通过测试,奥组委从人文关怀方面考虑放宽了一些禁带物品的标准。

  但黄可瀛并未透露小剂量防晒霜“小”的标准。不过按照民航自去年实施的“携带液态物品新规定”,过机场安检液体上限为100毫升。

  据悉,此《规则》有效期自8月1日至9月17日。

  链接·部分观赛规则

  限制物品

  指虽不触犯法律,但不符合奥运会或残奥会的相关管理政策,其携带或使用将在场馆中受到限制的物品。

  软硬包装饮料与食品;易碎品与各类容器;乐器;体积较大,不方便带入走坐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随身物品;非奥运会、残奥会参赛国家的旗帜长度超过2米或宽度超过1米以及旗杆;任何横幅、标语、传单;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尖锐物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点火器具;导盲犬除外的动物;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未经授权的干扰奥运会电子信号的物品。

  限制行为

  指虽不触犯法律,但不符合奥运会或残奥会的相关管理政策,有可能对场馆秩序、赛场环境、运动员或其他观众构成干扰的行为。

  不对号入座;在非吸烟区吸烟;翻越护栏、踩踏坐椅以及向比赛场地、观众坐席投掷物品;携带婴儿车或轮椅进入非无障碍坐席区;进入非观众区域;在坐席区内撑伞、长时间站立等遮挡他人视线或影响他人观赛的行为;未经授权在场馆内进行电视转播报道或使用专业设备录像;刻意展示、宣传服饰及随身物品上的商业标志,集体穿戴配有相同或相似设计同案、色彩组合或商业标志的服务,故意展示任何公司名称、产品、品牌或形象;任何未经授权的宣传推广和展示活动,任何筹集资金的行为;其他影响赛事顺利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行为。

  禁止物品与行为

  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与行为。

  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腐蚀性以及放射性物品等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任何游行、就坐、示威、裸奔等扰乱现场活动秩序和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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