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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辆奥运法制宣传公交车上路 普及法律知识

http://2008.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9:5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昨天下午2时30分,在朝阳体育中心广场前,随着一辆车身刷着“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巨幅广告的公交车徐徐驶来,本市奥运法制宣传拉开序幕,届时共有354辆公交车成为宣传奥运法律知识的“流动普法大课堂”。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市政协副主席王长连,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李炳华出席了发车仪式。

  记者看到,在一辆718路公交车车身广告上,北京法制宣传形象大使徐滔微笑着告诉大家“学法、懂法、守法,法助和谐”,十分引人注目。另一辆41路公交车车厢里,以前发布广告的地方都换成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宣传画。“‘北京2008’字样享有北京2008年奥运会知识产权,受《条例》保护,不可以擅自使用哦。”“这些小知识通俗易懂,让人过目不忘。”一位乘客说。

  据市司法局介绍,本次公交车奥运法制宣传将历时3个月,重点宣传道路

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另外,公交车上还有1万张奥运法制宣传折页,供乘客自由索取。RJ055本报记者孙戉摄RJ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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