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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前全市小区探头联网 规范市民行为维护知情权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9:3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下月底北京将推出统一的“电子眼”明示标识,届时全市公共场所的监控探头前均将有标识,提醒市民所在位置处于“被监控区域”。据悉,奥运会前,全市所有小区均将配备监控探头并实现联网,而奥运场馆周边安装的探头成像质量将可以达到DVD画质。 目前本市质监部门正在加紧探头标识的设计工作。标识拟以“眼睛”图形为主,图形、文字颜色以黑色为主。 市公安局内保局保安技防处负责人说,设置标识的目的是通告探头的用途性能,提示市民进入监控区域,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维护百姓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另外,到2008年前,全市将建成市、区县、街乡等三级图像监控网络的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小区都要安装监控探头,并向警方备案。探头安装的部位将与物业、业主委员会协商,不会侵犯居民隐私。信息平台建成后,北京的探头有望实现对可疑物品、可疑行为的智能监控和报警,并可根据关键词自动跟踪、搜索。例如地铁站里的一个背包十分钟都没人动过,监控系统就会发出报警指令;只要在电脑中输入“红色轿车”几个字,智能探头就会调出指定时间段内记录过的所有红色轿车。 警方提示,个人在家中安装探头,目前法规尚存在空白,不在《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范围内,属于民法调整范围,但个人为保护家庭安全在家里安装的探头,不能用来窥探他人隐私,对着外面摄录也是不允许的。此外,个人在家门口、楼道等公共区域处安装探头,例如为了抓获在住宅外墙上张贴小广告的人而在外墙上安装探头,如果未经允许,也是违法的。而且监控探头拍下的录像证据不能直接使用、传播,须交给公安机关。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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