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药监局副局长:药品含兴奋剂须标明“运动员慎用”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16:39  南方都市报

  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必须在包装上标明“运动员慎用”,否则一律不准销售!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在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时透露,已经建立相关药品储备机制,可以满足奥运期间的各种药品需要;同时该局加强了兴奋剂生产源头的检查。

  “到现在为止,奥运期间所需要的药品,品种名录和数量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对于记者关心的奥运药品供应问题,吴浈介绍说,已经建立的奥运期间药品储备机制,可以满足奥运期间的各种药品需要。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兴奋剂问题。吴浈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奥运会的举办,要为运动员提供一个公平、干净的环境。他们对此专门加强了兴奋剂生产源头的检查。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的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的企业才有资格生产,没有取得许可资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出口必须通过药监部门审批同意才能出口。零售药店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一律不准销售。同时要求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必须在药品包装上标明“运动员慎用”的标识,凡无标识的要停止销售。目前国家药监局专门成立了兴奋剂管理领导小组。

  奥运期间原则上禁止携带药品来中国,如果有必须要服用常用药的选手和旅客,怎么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说,这个问题中国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允许出入境的客人在规定范围内携带个人自用的必要药品,这些规定跟国际惯例吻合。

  邵明立还提醒消费者,截至2007年年底,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服务网站有14家,其中7家由零售企业开办的互联网网站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凡是没有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没有核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销售任何药品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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