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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摔跤项目比赛规则:技术点成比赛胜负关键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15:35 北京晚报
摔跤比赛每场分两个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如果在两回合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双方得分均未达到3点,将进行3分钟的加时赛。如果加时赛结束时双方得分仍然相同或双方得分均未达到3点,则由场上裁判、场下裁判和本场主席投票决定获胜者。参考因素有摔跤手的点数和由于消极而被警告的次数。技术点多的摔跤手被判为胜方。 比赛双方中任何一方只要将对手的肩膀压到毯子上的时间足够长并可以控制他(一次摔倒对方)就算获胜。摔跤运动员也可以从点数取胜,比赛中谁领先对手10点就算获胜(技术优势);如果谁都不能领先对手10点以上,则在比赛结束时谁获得更多的点谁就算获胜(技术点)。在两种情况下,摔跤手在比赛中完成抛、抱和控制动作都会得到一些点。选手所得点由场上裁判判给,但是在记录点之前,必须得到场下裁判或是本场主席的认可。 记分方法 选手的抱、抛和其他动作都可以赢得点,摔倒对手,使对手双脚离地,或把对手摔到毯子上并控制对手都可得到1点;将对手压住使他背对毯子而且使他的肩与毯子成小于90度角就可得到2点。如果防守一方在危险位置停留时间超过5秒,裁判将给进攻一方追加1点。在一个动作中使对手双脚离地并将使其进入危险位置可得3点。将对手抛在空中或其他类似的惊险动作可得5点。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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