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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新规“无上限评分” 裁判个人感情因素被削弱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8月13日07:47   齐鲁晚报

  □本报奥运特派记者 李康宁

  8月12日北京报道

  8月12日,中国队夺得奥运体操男子团体冠军。本届奥运会体操项目,不像以往体操比赛中那样以10分为最高分,而是采用了国际体操协会的新规则,即“无上限评分”的规则。这套规则早在2006年体操世锦赛上就曾经使用过,在奥运赛场上使用尚属首次。简单说来,新规则就是将原来综合评分的方式趋向细化,从动作难度和完成质量两个方面对运动员的动作进行评分。

  在男女比赛项目中,均有A、B两组裁判员对运动员比赛动作进行评分。A裁判组根据运动员一套动作的内容确定“A”分。 “A”分的内容包括:取运动员成套动作的下法加上最好的9个动作共10个动作,计算其难度价值。同时还要根据不同项目的特殊规定计算动作的连接价值。在所计算的10个动作的难度价值中,每完成一个动作结构组要求,A裁判组将给予0.5分的加分。由于跳马没有成套动作,仅仅是一个连贯动作,所以由裁判员自行把握标准。

  B裁判组确定“B”分。“B”分从10分开始,以0.1分为单位进行扣分。“B”分的内容包括:成套动作的艺术及完成错误、技术和编排错误。当动作完成发生艺术性和技术性偏差时,要进行扣分。扣分与某一动作或某一成套动作的难度无关。其中小错扣0.1分,中错扣0.3分,大错扣0.5分,掉下扣0.8分。“A”分和最后的“B”分加起来,为一套动作最后的得分。一般来说,得分都会超过10分。

  新评分规则使得裁判员的个人感情因素再度削弱,也使得体操比赛更注重技巧性,竞争也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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