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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运期间举报危害国家安全最高奖5万元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16:11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7月29日电(记者范春生)承担北京奥运会沈阳分赛区比赛任务的辽宁省规定,在奥运期间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高给予5万元的奖励。

  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为此,在北京奥运期间,辽宁省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万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于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并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一般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对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还将给予50万元以下重奖,并给予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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