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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游行示威申请流程公布 提前5天提书面申请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8月03日08:3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文静)昨天,奥组委官网刊发了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就“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答记者问。刘绍武介绍了相关申请的流程:游行集会示威活动负责人应提前5天提出书面申请,主管公安机关应在申请举行日期的2天前,将决定书面通知相关人员。逾期不通知的,将视为许可。

  刘绍武在答记者问中指出,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提交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需填写《集会游行示威申请负责人登记表》和《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境外人士的,还应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如果是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其负责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必须同时递交该单位或组织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如果是中国公民提出申请,接待地点在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境外人士提出申请的,接待地点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刘绍武指出,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要指定专人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秩序,并佩戴统一标志。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派出民警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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