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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组委介绍奥运期间游行申请流程 逾期不批视为许可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8月03日08:54   新京报

  本报讯 奥运期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应提前5日到主管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昨日,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长刘绍武介绍了奥运期间游行示威的申请流程。

  刘绍武强调,申请人须是所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且应在举行日的五日前亲自向主管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如果是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还必须同时递交该单位或组织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对所递交的申请,主管公安机关将依法审查后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主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逾期不通知的,将视为许可。

  刘绍武说,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秩序,并佩戴统一标志。公安机关将依法派出民警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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