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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本报记者 柳森
嘉宾:肖焕禹(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人文学院院长、教授)
柳:曾经有人这样说道,当你了解了奥运选拔方式的严酷性,你就会对奥运舞台上的每一位运动员肃然起敬,你就会珍视并尊重他们每一个点滴的努力,包括他们顽强却又悲壮的失败。
肖:世界各国的奥运选拔方式多是选那些“金字塔”顶端的选手,要选出高手中的高手,竞争可以用“残酷”来形容。
柳:由于各国长久以来采纳的竞技体育的发展与管理模式的不同,大家在奥运选手选拔模式上似乎存在很大的不同。
肖:目前,世界上的竞技体育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前苏联和中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对竞技体育行主要管理权,大多数体育竞技运动的开展由政府资助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第二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社会主导型。美国的体育社团、协会相当发达,尤其是在游泳和田径两大传统优势项目上。除了制定政策,政府一般不参与对体育的直接管理。第三种是以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混合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与社会主体相互融合。
而在奥运运动员的选拔机制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一锤定音”式。另一种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主客观相结合”式。前者是在奥运会前有且只有一场专项选拔赛,“一赛定终身”,或参赛或回家。所有运动员无论你原来成绩多高,是否获得过世界冠军,只要是满足基本参选条件的,无论你来自哪个社团、协会甚至是高校的,都一视同仁。即便是像菲尔普斯这样的“泳坛天才”,除了三个团体接力项目的参赛权是提前确保获得的,另外5个个人项目的奥运参赛资格的获得,都必须与其他所有运动员在选拔赛中一争高下。
对于我国的情况,大家可能就比较熟悉了。概括地讲,一般需要经过各体育项目管理中心择优推荐、专项选拔赛、体育总局报批三道“关”,综合运动员一贯以来的成绩表现、选拔赛成绩和选拔者的意见做出最后的决断。
柳:两相比较,“主客观相结合”不局限于一两次比赛的得失,更关注运动员持续的表现和战前的状态,似乎更全面、更集思广益;而“一锤定音”不仅以较低的成本水到渠成,也将选拔过程中的人为因素降到了最低。据说,在美国奥运选拔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每一场选拔赛都会进行电视直播。这两种模式必有优劣互补之处吧?
肖:要互补挺难。不同的选拔模式背后有文化思维上的渊源。西方文化长于科学化的定量分析,而东方文化更钟情于人性化的定性。这些年,西方社会对于“一锤定音”的“偶然性”特点不无诟病。尤其在雅典奥运会前形成一小波高潮。争议的缘起,就是澳大利亚游泳名将索普在选拔赛中出现重大失误,失去了比赛资格。要不是后来一名澳大利亚游泳选手自愿把参赛资格让给索普,就没有他在雅典奥运会上独揽三金的光荣。此外,“一锤定音”实行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运动员竞技状态过早出现、为了参加选拔一些顶尖运动员甘冒伤病铤而走险等问题。而“主客观相结合”的最大问题则在于选拔结果有时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
柳:有人认为,“铁面无私”固然无情,却能更好地守护竞技体育的精神内涵,还原体育之本意。对此,您怎么看?
肖:顾拜旦曾在其撰写的《体育颂》中充满深意地说道:“体育,你就是正义!你体现了社会生活中追求不到的公平合理。任何人不可超过速度一分一秒,逾越高度一分一厘。取得成功的关键,只能是体力与精神融为一体”。说到底,体育也是社会生活的一种折射,只有恪守公平正义,才有有序的社会生活,才有每一个个体对进步、友谊与和平的不懈追求。
奥运选拔的关键,就是各国如何在公平、公正的准绳下,选出最优秀的精英。选拔赛定在什么时候最合适?选拔方案如何细化,才能既充分考核一个运动员各方面的素质,又能让运动员在此时发挥出自己的实力与潜能?选拔计划如何安排,才能既与之后的赛前训练良好衔接,又不妨碍运动员在决战时刻赛出自己最好的状态?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考验着我们的智慧。而在人类的智慧面前,对公平公正的一以贯之与“不拘一格降人才”决无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