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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白明辉)今天起,23条残奥会专用道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分6个时段启用,第一批投入使用的残奥会专用道有7条。记者获悉,残奥会专用车道总长209.9公里,比奥运专用道减少7个路段约75公里。残奥会期间,专用车道的地面标识、标线继续沿用奥运会专用道的地面标志、标识,只是专用道交通标志更改为“IPC”文字及残奥会标志。
昨天19时许,残奥会专用道的交通标志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安装。市交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立表示:“为确保残奥会各项赛事、活动顺利进行,我们将结合本市道路实际情况,在残奥会期间分时、分段设置使用残奥会专用车道。”王立称,残奥会专用车道使用权限与奥运会专用车道一样,可以驶入专用车道行驶的包括享有通行权的持证车辆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消防车等。
对于违法占用残奥会专用道的行为,交管部门将大量采用科技手段,充分利用路面监控探头、移动巡逻执法车和各种手持摄像设备,24小时记录违法行为。同时,路面值勤民警也将加强现场纠正执法力度,部署专门警力和巡逻警车对违法占用残奥会专用道的司机进行现场查处。针对违法占用残奥会专用车道的行为,交管部门将根据规定罚款200元,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残奥会专用道或者遇值勤民警示意停车仍强行通行的,处罚款1800元并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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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白明辉)昨天晚上,市交管局发布《关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竞赛场馆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通告,自8月30日至9月17日止,交管部门将对竞赛场馆周边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届时,各场馆周边在每日赛前2小时至结束后1小时,进行交通管控。
在交通管理区内的居民和单位机动车所有人,延用奥运会期间发放的临时车辆通行证。交通管理区内的道路,允许持当日比赛门票的残疾人观众驾驶的合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持交管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车证的小型客车通行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同时,允许持当日比赛门票的残疾人观众乘坐的无通行证车辆通行,乘客下车后驶离。持有交管部门核发的场馆周边交通管理区内的居民、单位临时通行证的车辆,不允许在交通管理道路两侧上下乘客或停放。场馆周边不提供观众自驾车停车场,请观看比赛的观众乘公共交通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