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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措施协助北京保障奥运期间空气质量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11:15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14日电(记者任会斌)作为对北京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出台了专门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以协助保障北京2008年尤其是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

  “绿色奥运”是北京奥运会的理念之一,由于内蒙古等北京周边地区存在严重的土地沙化现象,加上近年来这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导致二氧化硫等废气排放量较大,对举办“绿色奥运”存在较大影响。

  作为保障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的重点地区之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近下发了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根据方案,2008年9月20日前,处于北京周边的锡林郭勒、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乌兰察布5个盟市被列为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规定必须以电力行业为重点,通过实施脱硫、除尘、控制煤烟污染等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按要求,至2007年年底,内蒙古将完成呼和浩特大唐托克托电厂1号、2号机组和赤峰市富龙能源发电公司5号、6号锅炉等11台发电机组、锅炉的烟气脱硫工程。至明年7月1日前,乌兰察布市丰镇发电厂4号、5号机组,包头市第二热电厂扩建10号机组和赤峰市元宝山发电厂3号机组的烟气脱硫项目也必须完成,另外一批老发电机组将被淘汰。

  内蒙古环保部门还将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在线监控控制区域内电厂脱硫、除尘设备的运行状况,对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的单位和未安装脱硫装置的燃煤发电机组实行限产、限排。此外,还将根据电网调度情况适度压低发电负荷,燃煤电厂的检修计划也将安排在奥运会期间。

  在此期间,内蒙古还将对进京车辆实行标志化管理,进京车辆尾气排放指标必须符合国Ⅱ标准,对达到北京市规定的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提供证明或发放相关标志,否则一律不准进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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