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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唐永明持械行凶系个人极端行为

http://2008.sina.com.cn  2008年08月10日19:15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8月10日电(记者张晓华 何玲玲)浙江省公安机关经过认真查证,初步认定唐永明在北京东城区鼓楼持械行凶系对生活失去信心,迁怒于社会而产生的个人极端行为。

  经公安机关指纹比对、亲子鉴定,确定8月9日中午在北京东城区鼓楼持刀行凶,致使一名美国游客死亡,另有一名美国游客和一名中国导游受伤,随后跳楼当场死亡之行凶者为唐永明。

  该人1961年3月4日出生,户籍为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茶市街社区安乐街4幢201室。此人无犯罪前科,也未发现异常情况。

  经公安机关多方调查,唐永明先后有两次失败的婚姻。数次婚恋受挫后,性格孤僻、脾气暴躁。他对21岁的儿子唐文骏却十分溺爱,寄予希望。但其子不务正业,好逸恶劳,于2007年5月因诈骗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2008年3月4日,唐文骏又因盗窃犯罪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此两事对唐永明精神刺激很大。

  唐永明原为杭州市某企业职工,后买断工龄辞职。当地政府两次为其安排工作,均被其拒绝。生活并不宽裕的唐永明为供养儿子却倾其所囊。2006年4月,他廉租了本街道一处住房,将属于他自己的安乐街4幢201室房屋以20余万的价格转卖,所得尽给儿子。不料其子很快挥霍一空。

  据唐永明的房东反映,2008年8月1日下午,唐永明称外出做生意,将出租房退租。当天傍晚5时许,唐永明最后一次给儿子唐文骏打电话,说自己外出赚钱,如果做成了就回来,如果回不来就不要找了,交代儿子不要再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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