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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美国男篮首次派出NBA职业球员参加奥运会,结果大获全胜,轻松夺冠。由于他们的比赛更像是梦幻般的表演,所以,他们被称为“梦之队”。
后来,“梦之队”的名称被广泛应用在奥运会。那么,能称之为“梦之队”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呢?
首先,“梦之队”是一支队伍,是一个大项,而不是个人或者某个小项。
其次,连续多届轻松摘金,应该算是一项硬指标。“轻松”两个字,蕴含了一些表演的味道。
第三,不仅在运动场上表现出色,在场下也有很强的号召力。
除了美国篮球队之外,中国跳水队、中国女子举重队、韩国射箭队、俄罗斯艺术体操队,都被冠以“梦之队”的称号。
但是,用以上三条标准来衡量,显然中国跳水队在“硬件”方面没有问题,但在一些“软件”方面倒是有提高的空间。比如,采访过中国跳水队的记者,都有一个相同的感觉:跳水“梦之队”不太愿意接受采访;即使接受了采访,讲出来的话,也是千篇一律,如同他们的入水一样,起不了一点水花。
“梦之队”应该是一支“享受奥运比赛”的队伍,而不是“机器人夺金”的队伍。让老百姓分享更多“梦之队”的精彩故事与快乐时光,这样的“梦之队”才会被更多人喜爱。
梦,应该是彩色的,不是黑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