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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排球运动分室内排球和沙滩排球,前者历史悠久,后者则方兴未艾成为一种时尚运动。室内排球1964年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沙滩排球则在32年后加盟。中国女排一直是世界排坛的一支劲旅,先后夺得了1984年和2004年两届奥运会金牌。分组形势 |
金牌数 |
参赛人数 |
比赛日期 |
2枚 |
288人 |
8月9日-8月24日 |
比赛场馆 |
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 首都体育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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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分
配
方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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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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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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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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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洲际锦标赛/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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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前三名出线,所有参加世界杯的球队必须参加过洲际锦标赛。各大洲锦标赛参赛队伍不得少于4支。5大洲冠军、世界杯东道主和根据世界杯规章确定的6支排名最高的球队参加世界杯。奥运会东道主不得参加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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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奥运会洲际资格赛 |
各大洲资格赛冠军队。各洲资格赛参赛队不得少于4支,已获参赛资格的队伍不得参加。参赛队少于4支的大洲资格赛将不予承认,但这些球队仍可参加落选赛。 |
5 |
奥运落选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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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名额由国际排联男排不多于3站、女排1站奥运落选赛产生,之前洲际资格赛未产生的确无争议的名额也将由此确定。如果男排落选赛仅设1站,参赛队不得少于8支,若设1站以上,每站参赛队不得少于4支,已获参赛资格的队伍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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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道主 |
直接入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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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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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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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获 取 时 间 表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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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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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30日 |
各大洲洲际锦标赛。 |
2007年11月1-15日 |
世界杯女排赛(日本)。 |
2007年11月16-30日 |
世界杯男排赛(日本)。 |
2007年12月1-2008年1月15日 |
奥运会洲际资格赛。 |
2008年5月12日 |
女排奥运落选赛(日本)。 |
2008年5月12日-6月8日 |
男排世界资格赛(日本,其余两站地点待定) |
2008年7月23日 |
北京奥组委接受报名的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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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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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产生奥运会参赛名额的比赛结束后15天内,国际排联都将通知获得参赛名额的相关排协和奥委会。得到国际排联对参赛名额的确认后,相关排协和奥委会必须在15天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参加奥运会。如果国际排联未收到排协和奥委会的共同确认书,则该名额由在同一项赛事中该队之后排名最高的队伍(未取得奥运会参赛资格)递补。
获得奥运会参赛名额的队伍所属奥委会放弃参赛,其名额由获得奥运会参赛名额的比赛中排名紧随其后且尚未获得参赛名额的队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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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排球运动分室内排球和沙滩排球,前者历史悠久,后者则方兴未艾成为一种时尚运动。室内排球1964年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沙滩排球则在32年后加盟。中国女排一直是世界排坛的一支劲旅,先后夺得了1984年和2004年两届奥运会金牌。 |
金牌数 |
参赛人数 |
比赛日期 |
2枚 |
96人 |
8月9日-8月22日 |
比赛场馆 |
朝阳公园沙滩排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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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分 配 |
男女各24对,每对2人共96人
各奥委会最多报男女各两对选手参赛
名额分配给选手/组合 |
名
额
分
配
方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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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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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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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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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积分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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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排联2008年7月21日奥运积分排名前23对选手出线,各奥委会最多两对。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20日两个赛季为奥运积分赛阶段,选手可任选参赛,国际排联取成绩最好的8站计算积分。洲际锦标赛总决赛的成绩也可被计入积分,但只能取两个赛季中的1个。积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比较总积分,其次比较参赛次数,最后比较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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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对 |
东道主 |
如果东道主通过奥运积分排名未获得参赛资格,其在2008年7月20日奥运积分排名中位次最高的组合将获得1个参赛资格,但其必须参加了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20日之间至少8站奥运积分赛。 |
1对 |
广泛性原则 |
如果有未通过奥运积分排名拿到参赛资格的大洲,该大洲内在2008年7月20日奥运积分排名中位次最高的组合将取代前23对组合中积分最低的选手参加奥运会,但其必须参加了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20日之间至少8站奥运积分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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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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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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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获 取 时 间 表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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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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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7月20日 |
奥运积分赛阶段(包括世锦赛、世界巡回赛和国际排联承认的洲际锦标赛总决赛等)。 |
2008年7月21日 |
国际排联公布奥运积分排名,其中包括24支入围队伍(须至少参加8站积分赛)的名单,这24支队伍须满足分配方案中的东道主和广泛性原则。 |
2008年7月23日 |
各奥委会/排协向国际排联提交正式的奥运会资格报名表的最后期限,也是北京奥组委接受报名的截止日期。 |
2008年7月27日 |
根据各奥委会/排协向国际排联,各奥委会向北京奥组委提交的报名表,国际排联确定最终的奥运会参赛名单和比赛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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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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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解决方案:
各奥委会报名时同时为每名选手报1名替补以应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变动,这些替补选手也应在2007年1月1日-2008年7月20日之间至少参加了8站奥运积分赛。如果在奥运会比赛开始前有队员(组合中的1人)无法参赛,替补队员可以替代其参赛。如果有队员(组合)因伤病或不可抗力退出,则在2008年7月20日公布的世界排名中排名最高且符合入围要求的组合将替补参赛(各奥委会限2对)。凭借广泛性原则获参赛资格的组合退出,其名额将由在2008年7月20日公布的世界排名中,同一大洲排名仅随其后且符合入围要求的组合替补。
奥运会参赛名额确认的时间和过程:
国际排联在2008年7月21日确定奥运积分排名,同日以书面形式向获参加资格的排协/奥委会发送奥运会参赛名单。如果国际排联在2008年7月23日前未收到排协和奥委会的联合确认书,将根据国际排联规则用该队之后排名最高的队伍递补获得。
未分配的名额将由国际排联先根据上述原则分配,之后再参照国际排联的规章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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