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文汇报》:爱国情感的理性力量(2)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10:34  东方网-文汇报

  办成大事必循成事之规,爱国热情更要理性表达。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已经迈入法治轨道,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按照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的规定:自由表达“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下列条件所必需:(甲)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乙)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每个人都有依照法律的规定自由表达自己意志、情感、观点的权利,前提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法治的轨道上表达爱国热情,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从根本上显示了我们道德情感的正义性与正当性。由此,每一个爱国者都要既有爱国的激情,又有大国的理性,在思维方式上不能仅仅满足于“我是中国人”,更要学会成为“文明守法的中国人”。

  当前,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努力把社会稳定维护得更好,把社会公共安全的措施落实得更严密,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更精细,把文明礼仪之邦的形象展示得更充分。作为东道主,既要有“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喜悦,更要有维护良好秩序、确保安全有序的真本领,还要有容纳多元文化并平等沟通的文明大度。应当承认,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还缺乏与多元文化进行平等沟通的经验,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学习以其他民族的思维方式更好地表达我们的真挚情感,向世界人民宣传奥运,展示形象。这需要我们以理性的态度,提倡“和谐”、“共赢”。从某种意义上说,办奥运是中国接受全世界人民的考验,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是这场考试的考生。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持待客之心,行文明之举,循成事之规,用自己的行动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作者为上海政法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兼高教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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