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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15日奥运专电 北京奥运会乒乓球赛场15日首次实行轮换发球法,突然出现在场上的第三名裁判让现场观众如坠迷雾之中,随之“EXPEDITE”这个英文单词不绝于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15日下午,在北京大学体育馆进行的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团体半决赛中,新加坡的冯天薇与韩国选手朴美英之间决定胜利归属的第五盘忽然中断,第三名裁判走进场地,而正在对阵的二人开始实行异于正常比赛的发球和得分顺序。这是轮换发球法在“作怪”,轮换发球法英文叫“Expedite System”。
北京奥运会乒乓球赛的裁判长张桦解释说,在现行的11分制下,当一局比赛的对阵时间超过10分钟时(双方得分均为至少9分的情况除外),将实行轮换发球法,即对阵双方轮流发1球,当接发球方还击达13板时便被判得分。该规则一旦实行,这场比赛的剩余局次将全部实行轮换发球法。
在正常的一场乒乓球比赛中,一般有两名当值裁判,一位坐在高椅上,电视转播中经常会看到这位裁判示意得分或发球无效的手势;坐在球台另一边的裁判,其中一项工作是负责翻面前的记分牌。而当比赛实行轮换发球法时,第三名裁判将进入比赛场地,专门负责计算击球板数。
关于轮换发球法的由来,还有一个有趣的典故。1948年在英国温布利举行的第15届世乒赛上,匈牙利的法卡斯和奥地利的普里希两位女将挥拍对阵,然而期待一场精彩比赛的观众却惊奇地发现,两名选手三下五除二地以8:1、4:3、3:0的比分很快结束了战斗。这样算来,法卡斯3局的得分总数加起来才15分,两人的总得分数也不过19分,还不到一局的法定分数21分。
这个奇怪的现象在国际乒联实行“突然死亡法”的当时并不少见。自1937年第11届世乒赛起,国际乒联就规定每局对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限时一到,分数领先的一方便获胜;如果到时双方比分相同,就再加赛5分钟,先得分者为胜方。
其实这也怪不得国际乒联,出台这样的规则是当时乒乓球运动落后的发展状态所迫。当时运动员使用的还是木板拍或贴有一层软木的球拍,致使击球的手法也十分单调,无非是削、搓、挡等,因此乒乓球赛成了马拉松式的比赛,一场团体赛的冠军争夺战会连续打上3天才决出胜负,一场男子单打赛对阵8个小时刚扳成2:2,还有一场男子单打赛两个运动员以搓对搓,搓了两个半小时,比分还是0:0。观看这样的球赛,简直成了对耐心的考验,乒乓球赛的观众越来越少,国际乒联不得不引起警觉,于是推出了“突然死亡法。”
可是,这一规定虽然限制了比赛的时日,却也限制了运动员技能的发挥,同样影响到精彩纷呈场面的出现。观众对法卡斯与普里希式的比赛是不会满意的,于是国际乒联再次修改了规则,把一局的时间定为15分钟,超过时限实行一分一轮换发球,发球方必须在12板之内得分,否则即失去一分。每盘比赛中,如果有一局比赛在进行15分钟后实行了“轮换发球法”,那么在这一局以下各局中,只要进行了10分钟就实行“轮换发球法”。这便是沿用至今的“轮换发球法”。
试行“轮换发球法”的规定,是在第二十六届世乒赛期间举行的国际乒联代表大会上通过的。1961年底,中国乒乓球协会收到国际乒联的一项通知,要求国际乒联所属会员协会在下一年度中开始采用“轮换发球法”。这一办法看来是成功的,因为成千上万的观众,又被吸引到乒乓台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