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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专电 特派记者徐扬扬报道:昨天中午,国际帆联仲裁委员会在青岛奥帆中心就前天丹麦队“借船夺冠”一事作出裁决,确认49人级奖牌轮比赛结果有效,这意味着丹麦队前天夺得49人级的金牌得到确认。昨天下午,49人级的颁奖仪式在奥帆中心的海上颁奖台举行。
在8月17日的49人级奖牌轮比赛中,丹麦队在起航倒计时5分钟信号发出后桅杆折断,在没有征得竞赛官员同意的情况下,返回港池内更换器材。不过,丹麦队在借用克罗地亚队器材前,得到了丈量委员会的同意。在起航信号发出4分钟后必须起航的规定时限内,丹麦队驾船回到比赛场地,并且在奖牌轮比赛中获得了第七名。如果按这一成绩计算,此前比分大幅度领先的丹麦队将获得比赛冠军。
由于丹麦队“借船夺冠”开创了奥运历史上的先河,此做法是否符合国际帆联的竞赛规则,国际帆联仲裁委员会在17日当晚举行了听证会,并进行了激烈讨论。由于持不同意见的双方针锋相对,直到昨天凌晨1时,听证会也未得出结果。昨天上午9时30分,仲裁委员会又举行了第二场听证会,中午12时,听证会终于得出了结果:奖牌轮成绩有效,丹麦队的约纳斯·瓦勒/马丁·基尔克特普夺得49人级比赛冠军;西班牙队的伊克尔·马丁内斯/哈维尔·费尔南德斯获得银牌,德国队的彼得·佩科尔特/汉内斯·佩科尔特获得第三名。
仲裁委员会判定丹麦队获得冠军理由有二:一是丹麦队更换器材虽然未征得竞赛官员的同意,但征得了丈量官的同意,使用的是经过丈量、符合比赛规定的器材,否则他们根本不可能在仅有的9分钟内更换掉自己船上折断的桅杆;二是丹麦队借用克罗地亚队的器材,并没有从中获利,放弃自己熟悉的器材,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意味着挑战,而且是在起航信号发出3分多钟后才出发,更是处于劣势。
目前,仍有队伍对国际帆联仲裁委员会的裁定表示不服。按照奥运会规定,他们有权向国际奥委会仲裁法庭提出上诉。不过,在国际帆联仲裁委员会已经作出初步裁定的情况下,如果拿不出有力证据,将很难推翻此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