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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29届奥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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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女性参加奥运会历史 她们的表演让五环更圆满(2)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10: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誉为“运动之母”的田径项目曾是女性的禁区。直到1928年奥运会,女性才被允许参加田径比赛,而且在其后的56年间,女子赛事中没有超过1500米距离的项目。

  1984年,女子马拉松终于进入奥运会,这也是世界女子体育运动发展史上的非凡事件。8月5日,美国选手琼·贝萝蒂以2小时24分52秒赢得第一枚奥运会女子马拉松金牌,她向世人证明,女性可以不必承受比男性更多的痛苦完成马拉松比赛。这一成绩超过了1956年奥运会男子马拉松冠军的成绩。有人甚至认为“如果马拉松比赛的距离是60公里而不是40公里,女性运动员很可能会超越男性。”

  1960年罗马奥运会,男子400米自由泳冠军罗斯的成绩比女子冠军快了32秒。然而,仅仅用了12年,女选手就追平了罗斯当初的成绩。到了1976年,罗斯即使参加女子比赛也很难取胜。今天,一些十几岁的女选手游400米的速度比昔日的罗斯快很多,而且在比赛后也不会气喘吁吁。

  在赛场上,女性不仅同样实践着“更快、更高、更强”的追求,她们对奥林匹克运动还有着独特的贡献,那就是让五环“更美”。

  从1964年开始,女子参加的奥运比赛项目迅猛增长,有人认为男子有的项目女子也必须相应设立,她们希望通过与男性保持“一致”实现性别平等,这种要求促成了奥运女子项目的男性化。但此后20年间,女子运动出现了新的变化,女性不再一味强调与男子“一致”而无视女性特质,她们要在赛场上展现自身独特的个性与美丽。

  1984年第二十三届洛杉矶奥运会首次设立了只允许女运动员参加的项目:艺术体操和花样游泳。这一举措使女子奥运项目从量的攀比上升到质的飞跃,是“男女平等”的要求在奥运会上的深层次体现,女性开始摆脱男性模板,转向了以自己为坐标系的解放,并使得体育这一人类文明在整体构架上更臻于完美。

  重在开创未来

  正如萨马兰奇先生所说:“妇女在体育运动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并不意味着在奥林匹克运动中女子同男子已经平等。事实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目前,国际奥委会110名委员中女性委员仅占10%,这与其制定的女性委员要达到20%的目标还相距甚远。在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国际奥委会核心权力机构)的15名委员中,女性只有1人。由此可见,国际奥委会管理层的性别比例依然失衡。

  在世界范围内,女性参与体育运动仍然面临许多制约。

  长期以来,固有的性别观念始终维系和强化着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化,女性更多被局限于家庭和传统角色,影响到她们对生活目标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传统文化中,女性特质更多地被定义为“阴柔、内敛、顺从”,这与崇尚“阳光、开放、竞争”的体育气质完全相悖,因此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不被鼓励甚至遭到打压。

  一些国家由于宗教原因反对妇女进入公共空间,更不允许她们参加体育活动,全球范围内有上千万妇女没有参与体育活动并从中获得乐趣的权利。

  一些媒体忽视、漠视女性体育的存在,甚至扭曲女性体育的价值,这些不良倾向给女性体育的健康发展设置了舆论障碍。

  此外,从体育消费和商业角度来看,厂家和赞助商们经验性地认为投资于男子体育活动和赛事可以获取更多的利益,忽视了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中极具潜力的女性项目,这也使得女性体育在发展过程中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今年国际妇女节的讲话中指出,“妇女的进步就是全人类的进步,在社会性别平等问题上,体育发挥着重要作用”。

  奥林匹克运动历经百年,由于妇女的参与,其内涵才更加丰富,体系更加完善。但是,妇女参与奥林匹克运动所面临的种种困难与挫折还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女性要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美好理想,更多的还是要靠自身的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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