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5月1日的世界排名确定每个项目的参赛资格,男女单打各38人,双打各16对;单打项目最多设64个签位,双打项目设16个签位。
1)、各项目排名1-4的选手/组合将被依次考虑并获得参赛资格,但各奥委会单项参赛人数不得超过3人(对)。
解释:
如果有奥委会在某单项排名前4名中超过3名,报名时可不考虑排名顺序,在1-4名中选出任何3人(对)报名。如果有选手放弃报名,则可由该奥委会在排名1-4的选手(双打配对)中的另外1名(对)选手递补。
2)、各项目排名5-16的选手/组合将被依次考虑并获得参赛资格,但各奥委会单项参赛人数不得超过2人(对)。
解释:
如果有奥委会在某单项排名1-16中超过2名,报名时可不考虑排名顺序,在1-16名中选出任何2人(对)报名。
3)、各项目中排名17名以后的选手/组合将被依次考虑并获得参赛资格,但各奥委会单项参赛人数不得超过1人(对)。
东道主:
东道主(中国)可报2人参加奥运会,如果选手已获参赛资格,参赛人数可超过2名。东道主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应是在2008年5月1日的世界排名表中排名最高的选手。如果排名表中没有东道主选手,则在2008年5月1日之前最新结束的全国锦标赛冠军将获得相应项目的参赛资格。
大洲代表:
在各单项比赛中5大洲至少应有1名(1对)选手参赛;如果此前尚未获得参赛资格,则在2008年5月1日的世界排名表中排名最高的该大洲选手将作为大洲代表参赛;如果世界排名表中没有该大洲选手,则在2008年5月1日之前最新结束的大洲锦标赛冠军将作为大洲代表获得相应项目的参赛资格。
三方(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协会-国际羽联)委员会邀请参赛名额:
三方委员会根据相应的程序邀请男女单打各2个名额。各奥委会应于2007年11月15日前申请邀请参赛的名额。三方委员会将于2008年1月31日前确定哪些申请符合关于代表团人数的规定以及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并初步确定男女选手各1名。邀请参赛选手将于2008年4月至7月确定。获得2008年奥运会邀请参赛资格的选手必须进入2008年5月1日世界排名前100位。如果因为选手的技术水平而未能产生邀请参赛的选手,该名额将被计入根据2008年5月1日的世界排名表所产生的名额。以邀请资格参赛的运动员将被认定为满足了相应项目中该大洲的最低参赛要求。
预选期和比赛:
2008年5月1日的世界排名将根据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的比赛成绩确定。
在此期间参加下列任何比赛即可计算排名分:汤尤杯(各阶段)、苏迪曼杯、世锦赛、世界大奖赛、世界大奖赛总决赛、公开赛(奖金1万美元(含)以上)、国际锦标赛、洲际锦标赛(单项赛和团体赛)、理事会提前公布的应被列入的其它国际比赛、理事会提前批准的综合性运动会的单项和团体比赛(注:全国锦标赛、国际友谊赛、少年赛和邀请赛不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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