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项) 团体、个人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 女子(6项) 团体、个人全能、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
国际体操联合会执委会与技术委员会达成一致后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分配3个名额:
1、确保东道主至少有男女各1名选手获参赛资格,但其必须参加了2007年世界锦标赛,并且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得名额,在全能项目上排名最高的选手获得该名额;
2、确保各大洲至少有男女各1名选手获参赛资格,在全能项目上排名最高的选手获得该名额;
因故放弃奥运会所空出的参赛名额,将由在2007年世锦赛上排名其后的队伍或运动员递补获得。
经过“名额分配方案”仍未分配完的名额将按照“在世锦赛团体赛第18名以外的队伍中在个人全能资格赛中排名最高的”顺序进行分配, 以增加参加奥运会体操比赛的奥委会数量。
女子(2项) 个人全能、集体项目
国际体操联合会执委会与技术委员会达成一致后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分配3个(集体项目为2队)名额:
1、确保东道主至少有1名(队)选手获参赛资格,但该选手必须参加了2007年世界锦标赛,并且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得名额,在全能项目上排名最高的选手获得该名额;
2、确保各大洲(集体项目为3大洲)有1名(队)选手获参赛资格,在全能(集体)项目上排名最高的选手获得该名额;
经过“名额分配方案”仍未分配完的名额将按照“在世锦赛团体赛第18名以外的队伍中在个人全能资格赛中排名最高的”顺序进行分配,以增加参加奥运会体操比赛的奥委会数量。
男子(1项) 男子个人 女子(1项) 女子个人
国际体操联合会执委会与技术委员会达成一致后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分配2个名额:
1、确保东道主至少有男女各1名选手获参赛资格,但其必须参加了2007年世界锦标赛,并且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得名额,排名最高的选手获得该名额;
2、确保有四个大洲有选手获参赛资格,排名最高的选手获得该名额;
因故放弃奥运会所空出的参赛名额,将由在2007年世锦赛上排名其后的运动员递补获得。
经过“名额分配方案”仍未分配完的名额将按照世锦赛第二条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以增加参加奥运会体操比赛的奥委会数量。